发布日期: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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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5-201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为鼓励国内外优秀年轻学者在捕捞学学科前沿,特别是在大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等海洋渔业科学领域尝试科学探索、开展高水平研究、促进实验室和相关学科发展,根据大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和《大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海洋大学)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设立2015-201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请。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对象、资助领域、项目类别、申请程序和申报时间公布如下,欢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教学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一、申请对象
(1)国内外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承担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教师、博士后以及在读博士研究生,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均可申请开放基金。优先资助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由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在读博士研究生须经导师认可,导师为课题第一或第二负责人;
(3)每位申请者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请开放基金。
二、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
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中长期发展目标,2015-2016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重点领域如下:
(1)大洋性种类渔业生物学和生态学研究;
(2)大洋性生物的繁殖生物学研究;
(3)大洋性生物的分子系统地理学研究;
(4)大洋性生物的摄食生态研究;
(5)大洋性种类渔业资源评估与管理策略研究;
(6)大洋种类的海洋生态系统动力学研究;
(7)全球气候变化对大洋性种类资源变动、栖息环境变化的响应机制;
(8)极地海洋生物资源与生态研究;
(9)生态高效渔具渔法研究;
(10)渔具数值化研究;
三、资助金额和研究时限
本年度开放基金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人民币2万元,分两年下拨,下拨时间与项目号另行通知。开放基金的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2016年3月-4月进行中期考核,2017年1月-2月进行结题。
四、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本申请指南相关内容,填写大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与合同书,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各一式四份提交至上海海洋大学大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至指定电子邮箱。
(2)受理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实验室将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对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我们将于2015年5月20日前通知本人办理有关事项。对未录取者申报材料恕不奉还。
五、其他
项目管理、经费拨付及使用、项目的研究成果归属等问题,请参见“大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海洋大学)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和“开放基金项目合同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183信箱
邮编:201306
联系人:李莹春
联系电话:021-61900320
Email: ycli@shou.edu.cn